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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市城管发[2006]83号
【颁布时间】 2006-10-24
【实施时间】 2006-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2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沿街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六区执法局、局属各支队:
  
  为了认真落实市创卫办10月24日牌匾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进行牌匾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我局《沿街门头牌匾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沿街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10月11日孙清云书记在我市创卫工作会议上的有关指示精神和10月24日市创卫办的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市执法局决定从10月25日起,对沿街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较为混乱的太华路等八条街路进行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依据《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和《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治标准》,通过强化执法整治措施,严格城市管理工作,以规范城市建筑立面管理,净化城区空间环境,提高城市容貌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市执法局成立牌匾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副秘书长、市执法局局长张建政担任,副组长由执法局副局长吕强、孙智书、张玉成、副巡视员刘希顺担任,成员由市执法局创卫办、执法督查一、二处、城六区执法局及市局各支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牌匾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工作协调及情况收集上报,主任由局创卫办副主任王翔同志担任。
  
  三、重点整治内容
  
  沿街建筑物立面管理不符合《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和《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治标准》要求,门头牌匾不符合《西安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未经市户外广告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非法户外广告,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四、重点整治路段
  
  太华路全段、长乐路全段、北大街、枣园路全段、丈八北路、三桥正街至西宝高速入口、太白路全段、西沣路(雁塔段)。
  
  五、整治任务划分
  
  (一)门头牌匾(含临街建筑物立面广告)专项整治
  
  新城区执法局:太华路(新城段)、长乐路(朝阳门至铁路桥)
  
  莲湖区执法局:北大街、枣园路全段
  
  碑林区执法局:太白北路
  
  雁塔区执法局:太白南路、西沣路(雁塔段)、丈八北路
  
  未央区执法局:太华路(未央段)、三桥正街至西宝高速入口
  
  灞桥区执法局:长乐东路(灞桥段)
  
  (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一支队:太华路(新城段)、长乐路全段
  
  二支队:太白路全段、西沣路(雁塔段)、丈八北路
  
  三支队:太华路(未央段)、枣园路全段、三桥正街至西宝高速入口
  
  直属支队:北大街
  
  六、整治阶段划分
  
  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整治宣传阶段。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各支队按整治任务分工对沿街各门店和户外广告的设置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其进行自查整改或自行拆除。
  
  第二阶段: 11月6日至11月20日(门头牌匾专项整治);11月6日至12月15日(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为全面整治阶段。各区城管执法局和市局各支队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对逾期未自行整改到位的门头牌匾或未自行拆除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拆除。
  
  第三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门头牌匾专项整治);12月16日至12月20日(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执法局牌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分别进行检查验收,拾遗补缺,精细要求,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七、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从深化我市创卫工作和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按照市创卫办的要求,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每周进行上报。各单位须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对上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别上报执法督查一、二处;执法督查一、二处整理后报市执法局创卫办进行汇总,报市创卫办。
  
  (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各区执法局和市局各支队月执法工作业务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对此次未列入重点整治路段的不规范门头牌匾和违法户外广告,各单位要督促其设置单位和责任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积极进行整改。凡未自查整改或自行拆除的,一经发现,依据相关法规高限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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