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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常政办函[2008]54号
【颁布时间】 2008-05-16
【实施时间】 2008-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5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各单位的重视配合下已经圆满结束。在此次清产核资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组织得力、清理彻底、管理规范的企业单位。经研究,决定对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直有关单位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7年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青峰煤矿
  
  常德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德市国有粮食连锁公司
  
  常德市房地产经营公司
  
  常德市保安服务公司
  
  常德东方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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