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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发[2008]59号
【颁布时间】 2008-05-15
【实施时间】 2008-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各虫草采集县在做好虫草采集管理工作中既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同时也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上,要两手抓、两手硬。要特别注意做好偏远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一线工作,强化现场处置,一旦出现武装械斗等情况,公安政法干警一定要果断处置,同时严厉打击挑头闹事人员。在处理过程中,政法机关一定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防止因处置失当激化矛盾,扩大事端,力争将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严肃纪律、注重形象。各虫草采集县管理人员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不得参与或雇人采挖虫草,坚决杜绝与民争利现象。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维护好虫草采集期间的秩序。对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事件和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各虫草采集县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动向和引起采集纠纷的苗头,要在第一时间迅速逐级上报,以便于主管部门和市政府进一步决策。对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突发紧急事件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联系电话:6324967
  
  联系人:张熹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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