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6-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1996)


  序言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与其他公约的关系
  
  第2条定义
  
  第3条依本条约受保护的受益人
  
  第4条国民待遇
  
  第二章 表演者的权利
  
  第5条表演者的精神权利
  
  第6条表演者对其尚未录制的表演的经济权利
  
  第7条复制权
  
  第8条发行权
  
  第9条出租权
  
  第10条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
  
  第三章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第11条复制权
  
  第12条发行权
  
  第13条出租权
  
  第14条提供录音制品的权利
  
  第四章 共同条款
  
  第15条因广播和向公众传播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16条限制与例外
  
  第17条保护期
  
  第18条关于技术措施的义务
  
  第19条关于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
  
  第20条手续
  
  第21条保留
  
  第22条适用的时限
  
  第23条关于权利行使的条款
  
  第五章 行政条款和最后条款
  
  第24条大会
  
  第25条国际局
  
  第26条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资格
  
  第27条本条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28条本条约的签署
  
  第29条本条约的生效
  
  第30条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生效日期
  
  第31条退约
  
  第32条本条约的语文
  
  第33条保存人
  
  序言
  
  缔约各方,
  
  出于以尽可能有效和一致的方式发展和维护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利的愿望,
  
  承认有必要采用新的国际规则,以提供解决由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发展所提出的问题的适当方法,
  
  承认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和交汇对表演和录音制品的制作与使用的深刻影响,
  
  承认有必要保持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与广大公众的利益尤其是教育、研究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与其他公约的关系
  
  (1)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减损缔约方相互之间依照于1961年10月26日在罗马签订的《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以下简称“《罗马公约》”)已承担的现有义务。
  
  (2)依本条约授予的保护不得触动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文学和艺术作品版权的保护。因此,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损害此种保护。⑴
  
  注⑴:关于第(2)款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1条第(2)款澄清本条约规定的对录音制品的权利与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版权之间的关系。在需要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作者与对录音制品持有权利的表演者或制作者许可的情况下,获得作者许可的需要并非因同时还需获得表演者或制作者的许可而不复存在,反之亦然。
  
  此外,不言而喻,第1条第(2)款的任何内容均不阻止缔约方对表演者或录音制品制作者规定的专有权超出依照本条约需要规定的专有权。
  
  (3)本条约不得与任何其他条约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损害依任何其他条约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2条定义
  
  在本条约中:
  
  (a)“表演者”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以及表演、歌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其他人员;
  
  (b)“录音制品”系指除以电影作品或其他音像作品所含的录制形式之外,对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或声音表现物所进行的录制;⑵
  
  注⑵:关于第2条(b)项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2条(b)项规定的录音制品的定义并不表明对录音制品的权利因将录音制品包含在电影作品或其他音像作品中而受到任何影响。
  
  (c)“录制”系指对声音或声音表现物的体现,从中通过某种装置可感觉、复制或传播该声音;
  
  (d)“录音制品制作者”系指对首次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或声音表现物录制下来提出动议并负有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e)“发行”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系指经权利持有人同意并在以合理的数量向公众提供复制品的条件下,将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的复制品提供给公众;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