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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研究,提高思想认识。在省管企业进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试点,是我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试点工作任务重、难点多,许多问题需要边试点边探索逐步完善。因此,要加强研究,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公司治理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全新的理念,站到全局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切实把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地向前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各试点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国资委同意后组织实施。要抓紧研究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原设有董事会并有工作制度的,要按照试点要求抓紧修改和完善;新设立董事会的,要抓紧起草各项制度。当前的重点是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或修改好公司章程,研究制订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经理班子工作规则、党委会工作规则等文件,为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制度保证。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在省国资委统一组织下进行。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省国资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曾昭起同志任组长,于刚、谭成义、孔凡太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从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具体承办试点的相关工作,孔凡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试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牵头负总责。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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