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国资企干[2006]3号
【颁布时间】 2006-10-20
【实施时间】 2006-10-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9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研究,提高思想认识。在省管企业进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试点,是我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试点工作任务重、难点多,许多问题需要边试点边探索逐步完善。因此,要加强研究,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公司治理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全新的理念,站到全局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切实把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地向前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各试点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国资委同意后组织实施。要抓紧研究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原设有董事会并有工作制度的,要按照试点要求抓紧修改和完善;新设立董事会的,要抓紧起草各项制度。当前的重点是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或修改好公司章程,研究制订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经理班子工作规则、党委会工作规则等文件,为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制度保证。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在省国资委统一组织下进行。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省国资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曾昭起同志任组长,于刚、谭成义、孔凡太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从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具体承办试点的相关工作,孔凡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试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牵头负总责。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