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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6]97号
【颁布时间】 2006-10-20
【实施时间】 2006-10-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20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成立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的批复》(广发办字〔2004〕1539号),组建“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省广电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依法规范总台及直属单位的职业行为,为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总台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统一领导筹划总台基本建设项目、事业和产业发展、技术改造及新项目开发工作。
  
  (三)推进技术进步,加快科技创新与改造步伐,努力提升广播影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负责对总台传输覆盖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努力扩大省级广播电视对内对外覆盖范围。
  
  (五)加强对总台及直属单位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各类人才;负责对总台直属单位的宣传工作及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六)积极开展广播影视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七)根据省政府授权,承担总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其保值增值。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广电总台内设管理机构7个,直属机构4个,业务机构19个,所属机构12个。
  
  (一)管理机构7个(均相当处级):
  
  1.综合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合署):承办、协调、督办总台党委和总台决定的重要事项;负责制订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综合协调各部(室)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及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重要文件起草、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负责总台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2.总编室: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落实宣传计划,组织、协调重要新闻、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协调、组织节目的规划和各频率频道栏目设置、节目编排和资源共享工作;负责收听收视率的分析、汇总工作;研究制订电影、电视剧、广播剧题材创作规划和实施计划。
  
  3.人事管理部:负责总台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人才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承办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劳动仲裁、社会保险以及出国人员政审等管理工作;承办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专业技术岗位持证上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研究制订全台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推进总台及直属单位内部人事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老干部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4.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计划、财务及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台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研究制订和完善总台及所属单位财务核算体系,负责成本核算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筹预算、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
  
  5.科技发展部:组织制订和实施总台科技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安全播出和技术维护管理规范和要求,负责重大播出的组织、协调、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奏龊弥匾こ碳际醴桨傅闹贫约凹际跫喽胶脱槭展ぷ鳎怀械P录际跹芯靠涂萍汲晒乒阌τ霉鳌
  
  6.产业开发部:负责产业政策研究、市场调研和开发;制订总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发展项目的整体策划和可行性研究;收集分析和管理信息资讯;协调、指导经营实体开展经营活动;负责全台产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订工作。
  
  7.安全保卫部:负责总台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武警部队、公安机关做好警卫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核心机密、要害部位的安全。
  
  (二)直属机构4个(均相当处级):
  
  1.省广电总台影视节目购销管理中心:负责总台所属单位播出节目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工作;统筹监管总台播放节目的购买、交流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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