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2008]63号
【颁布时间】 2008-05-14
【实施时间】 2008-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23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四十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战略部署,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零散朝觐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强化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缓解和疏导社会矛盾,确保自治州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州民宗局、公安局、信访局负责)
  
  请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2008年工作要点,抓紧落实各项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