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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人口计生委发[2008]51号
【颁布时间】 2008-05-14
【实施时间】 2008-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2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口计生委:
  
  5月12日,受四川省汶川县7.8级地震影响,我市各区县均发生震动,出现不同程度的灾情。在此,谨通过你们向各级人口计划生育干部职工表示深切的慰问。
  
  灾情发生后,市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潘晓阳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抗震救灾工作办公室。同时,按照市委市府有关要求,区县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抗震救灾工作是当前第一要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行动起来,动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覆盖面广的网络优势,组织各级人口计生干部深入到抗震救灾第一线,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组织安全检查。要及时组织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收集干部职工的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市人口计生委抗震救灾办。
  
  三、组织看望受灾计生家庭。广泛组织捐赠活动,及时向受灾地区的群众捐款捐物。认真开展关爱活动,对受灾计生家庭给予慰问和关怀,帮助组织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四、强化工作责任。抗震救灾工作是当前首要大事,市和各区县要停止正在进行的半年人口计生目标检查,全力开展好救灾工作。
  
  五、加强24小时值班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每日12时前、市政府要求每日8时和15时前报送抗震救灾情况,根据我委和全系统实际,要求各区县人口计生委确定专人,加强24小时值班,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收集、汇总、上报抗震救灾情况,于每日10时前将人口计生系统受损情况、开展自救及捐赠情况、慰问受灾计划生育家庭人数、献爱心活动情况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报市人口计生委抗震救灾办。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联系人:市人口计生委抗震救灾办 冯江
  
  联系电话:89075201 13808349593
  
  通过市人口计生委内网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情况。
  
  附件:
  
  1.区县(自治县)5.12地震受灾情况表(略)
  
  2.区县(自治县)抗震救灾工作情况表(略)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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