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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5-13
【实施时间】 2008-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25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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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5日)。队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各科室开展文明执法教育秽疃榭龊统尚屑觳檠槭眨觳榉绞桨榭唇逃疃才拧疤致奂锹肌嗖熘捶榭龇治觥姆桨傅任淖植牧虾图嗖彀妇怼殖僦捶鞑橛萌说缓椭肮褐诘龋觳榻峁诙幽谕保挂龊糜邮邢喙夭棵偶觳檠槭盏淖急浮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务求实效。要站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开展执法教育活动的自觉性;要正确处理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学习教育和监察执法日常工作以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切实做到学习教育与监察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二)教育为主,积极整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监察人员找出差距、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每一件具体事情做起,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执法行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学习教育活动真正达到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三)突出文明执法,坚持严格执法。要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在当前用人单位尤其是“四小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比较普遍和突出的情况下,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对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市监察支队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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