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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锡署办发[2008]61号
【颁布时间】 2008-05-13
【实施时间】 2008-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27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一)装备保障。盟防火指挥部和森警部队共同制定机动扑火分队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所属机动扑火分队的单位、人数、配备主要的扑火装备,并由盟防火指挥部统一制定装备配发标准,按需纳入各地防火指挥部防扑火建设规划。
  
  (二)油料保障。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保证森警部队油料储备2吨以上。在本地灭火作战时,森警部队消耗油料由地方政府负责。
  
  (三)给养保障。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保证森警部队 3日以上给养。在本地扑火作战时,当地政府负责森警部队1日以上给养。
  
  (四)运输保障。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森警部队要在各中队成立10人快速反应小分队。小分队出动扑救一般草原火警火灾时,由中队运兵车负责输送兵力,各地防火部门配备1台车辆负责运输扑火机具及保障物资。
  
  (五)医疗保障。各地要指定当地一家医院作为扑火作战伤员救治定点医院,并优先紧急救治。
  
  (六)场地保障。相关地区要逐步建立野外训练灭火战术训练场,警地双方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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