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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一)装备保障。盟防火指挥部和森警部队共同制定机动扑火分队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所属机动扑火分队的单位、人数、配备主要的扑火装备,并由盟防火指挥部统一制定装备配发标准,按需纳入各地防火指挥部防扑火建设规划。 (二)油料保障。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保证森警部队油料储备2吨以上。在本地灭火作战时,森警部队消耗油料由地方政府负责。 (三)给养保障。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保证森警部队 3日以上给养。在本地扑火作战时,当地政府负责森警部队1日以上给养。 (四)运输保障。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森警部队要在各中队成立10人快速反应小分队。小分队出动扑救一般草原火警火灾时,由中队运兵车负责输送兵力,各地防火部门配备1台车辆负责运输扑火机具及保障物资。 (五)医疗保障。各地要指定当地一家医院作为扑火作战伤员救治定点医院,并优先紧急救治。 (六)场地保障。相关地区要逐步建立野外训练灭火战术训练场,警地双方共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