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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8]64号
【颁布时间】 2008-05-13
【实施时间】 2008-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27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昌吉州政务中心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州政府各部门,州直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州政务中心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州政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审批、服务业务的流程监管,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州政务中心督查领导小组。督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指导州政务中心工作,加强对进入政务中心窗口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窗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马建新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蔡敦民 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许进 州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员:李文军 州监察局效能监察室主任
  
  李吉祥 州政务中心主任助理
  
  张玲 州法制办综合业务科科长
  
  王燕 州政务中心督查科负责人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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