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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树立良好作风,做到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摒弃一切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干部作风,努力创造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绩。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认认真真干事,恪尽职守,勤政敬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奋发图强、励精图治,勤俭节约、艰苦创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要振奋精神,奋发进取,巩固和发展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稳定、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局面。 (五)遵守党的纪律,做到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和干预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保证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树立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带头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 (六)加强领导,确保勤政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开展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教育,是州委从加强全州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重要决定,是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教育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州委的统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订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府系统勤政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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