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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8-16
【实施时间】 2007-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31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筹备组关于开展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适应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的自律管理,更好的为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提供沟通交流、教育培训、维权服务等,经我市6家司法鉴定机构联合倡议,市局同意成立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筹备组。经筹备组积极筹备,市民政局于8月7日下发了京民社许准筹字[2007]863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筹备成立。
  
  为做好协会的筹备成立工作,现将会员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市局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应申请成为本协会的团体会员,填写团体会员登记表;
  
  二、经市局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应申请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填写个人会员登记表;
  
  三、各司法鉴定机构中,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申请成为本协会个人会员,填写个人会员登记表;
  
  四、请各鉴定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机构的会员登记表,经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于2007年8月31日前以机构为单位统一向市局报送。
  
  联系人:祖玉凡联系电话:58575822
  
  注:如有疑问请于8月23日后与联系人咨询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筹备组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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