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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91号
【颁布时间】 2008-05-12
【实施时间】 2008-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3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三亚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三亚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的《三亚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三亚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三亚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8年5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二次全会、全省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三亚实际,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8年的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进展,政风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三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必要的监管,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为,严厉查处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政府有关价格监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实行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严格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继续贯彻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落实中央和省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以及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三)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教育经费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免收借读费。加强对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等环节的监督,继续开展假户籍、假学籍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巩固“高考移民”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
  
  (四)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全面推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办法,建立监管平台和非营利性的采购平台,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体制,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定医药代表行为准则,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的供应、集中采购、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探索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强化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加强对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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