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40号
【颁布时间】 2008-05-09
【实施时间】 2008-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40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人民政府、州属有关部门:
  
  2007年,全州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文山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山州“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大力开展“平安文山·消防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管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州消防安全事业快速、协调、持续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鼓舞士气,积极推进全州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根据2007年度各县和各有关部门消防工作的考评结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麻栗坡县等3个先进县和州农业局等6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文山,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2008年的消防工作任务仍然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州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力促进我州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文山州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文山州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消防工作先进县
  
  麻栗坡县(第一名)
  
  广 南 县(第二名)
  
  丘 北 县(第三名)
  
  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文山州农业局(第一名)
  
  文山州工商局、文山州安监局(第二名)
  
  文山州文化局、文山州卫生局、中石油文山公司(第三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