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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建立人民满意政府的目标,决定在全市开展公仆向人民述职权力让人民监督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范围 参加述职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机构、垂直管理机构等。 二、述职内容 (一) 公开行政职权事项 各部门及单位现行执行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等方面的职权事项都要逐一列出。从职权名称、权力行使依据、权力行使流程、行使权力责任科室、责任人、时限等方面均须向社会公开(法律规定保密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重点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 2、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监管事项; 3、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 4、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5、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8、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此外,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要重点公布下列政府信息: 1、本部门、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 公开行使职权过程中便民、利民的措施 各部门及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目标要求,创造性地提出和制定在行使各项职权过程中能最大限度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各项服务措施,向社会做出承诺。如制定权力清单告知卡、提供“一站式”服务、承诺制、公示监督电话等。 三、时间安排 5月13日--5月20日 各单位收集信息资料 5月21日--5月24日 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法制办审核把关 5月25日起在《黄河晨报》陆续刊登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将其相关信息进行系统归纳整理,由行政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1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二)各单位应迅速成立活动领导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规定时限圆满完成这项活动任务。各单位纪检监察室要对这次活动加强监督、检查。 联 系 人:张 姝 联系电话:2660750 地 址:市委大楼(中楼)1504房 附:参加公仆向人民述职权力让人民监督活动单位名单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城市监察局 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运城日报社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参加公仆向人民述职权力让人民监督活动单位名单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组成部门:(23个)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公安局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建设局 交通局 水务局 农业局 林业局 商务局 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 卫生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计局 环境保护局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政府直属机构:(10个) 体育局 统计局 旅游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 粮食局 文物局 外事办公室 机关事务管理局 物价局 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1个) 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机构:(23个) 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广播电视局 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