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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厅发[2006]71号
【颁布时间】 2006-10-17
【实施时间】 2006-10-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42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人民法院统一死刑案件核准权和二审开庭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程序,严肃责任和纪律,确保办案质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切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宪法原则。侦查机关要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办案机制,采取合法的侦查手段,履行完备的法律手续,坚持依法科学取证,保障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证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格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严格把握法定起诉标准,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强法律监督。审判机关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每一起死刑案件都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各级法院要做好调整充实刑事审判力量,严把进人关口,确保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要重视做好刑事审判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要重视总结审判实践经验,逐步制订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要重视做好开庭审理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死刑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押解、看管,抓紧对审判法庭、羁押场所的安全改造,配备必要的安检设施,严格庭审秩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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