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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东署[2006]50号
【颁布时间】 2006-10-14
【实施时间】 2006-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44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接上页]

  (六)加强廉政建设,尽心竭力为人民谋利益。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将工作重点放到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不断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好各行业不正常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行业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已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深层次解决商业贿赂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梳理工作思路,制定对策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惠及“三农”和城镇经济建设、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解决各项政策落实中的“肠梗阻”问题。认真研究和合理解决当前城镇建设、铁路、公路建设及重大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问题,使这方面的规划和建设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方便群众,造福一方。切实研究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发展和生活保障问题,通过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失地农民有计划地使用土地补偿费,投资发展生产、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开辟长远的增收渠道,预防新的贫困群体和社会问题的产生。深入研究探索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生产、文明乡风、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防止新农村建设中片面、盲目提倡建房、修路等偏离新农村建设核心的现象,使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深入研究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到限后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保证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深入研究解决城镇社区建设中基础薄弱,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经费无保障、工作人员待遇低等问题,使初步建立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深入研究解决城镇居民及企业下岗职工中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解决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认真总结乡镇机构改革的经验,切实研究解决乡镇职能转变后出现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保障乡镇机构改革全面顺利推进。
  
  (七)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并实施好《公务员法》。加大公务员竞争上岗和轮岗的工作力度,把轮岗和竞岗结合起来。对培养有前途的年轻公务员积极进行轮岗,对权力较大的岗位领导按规定年限轮岗。二是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录用新增公务员,严把队伍“进口”关。三是大力改进对在职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把考核与使用结合起来,发挥考核在公务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作风转变等方面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四是加强公务员理论培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武装公务员的头脑,增强公务员为民服务意识。五是加强公务员业务培训。根据公务员的成长规律,科学确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素质要求,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建立符合我区公务员特点的,较为科学合理、系统的中长期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公务员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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