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0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方式 这次全省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工作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安排,并对部分电信邮政企业实施直接检查(企业名单另行确定),各市物价局具体组织实施。省局将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市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内容、重点和时间 这次全省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重点和检查时限按发改价检[2008]1049号文件要求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检查结束的,必须事先报省检查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当前,价格监督检查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妥善安排,认真组织,突出重点,确保这次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程序。认真落实监督检查“二十四字”方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处罚,自觉接受管理相对人和社会的监督。 (三)认真总结。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各市于9月20日前将总结(具体要求同发改价检[2008]1049号文件要求)、附表和案例报省检查分局。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略)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