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88号
【颁布时间】 2008-05-08
【实施时间】 2008-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49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重点单位的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重点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要加强对餐饮业、食堂、饮用水的管理,预防食源性感染;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做好教室、宿舍和环境的卫生消毒工作监督检查,特别是幼儿园要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环卫部门加强厕所的清洁和管理等。
  
  (六)落实防治工作经费,做好防治物资储备。财政部门要保证防治工作经费,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要对防治经费的使用加强监督,杜绝挪用现象发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防治物资储备,特别是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做好抢救药品储备,保证呼吸机等设备的正常使用。
  
  (七)做好手足口病重症病例临床救治工作。我市指定农垦三亚医院、市人民医院、解放军425医院为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留观单位,农垦三亚医院为收治医院,解放军425医院为后备收治单位。各单位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上送收治,不得截留病人。收治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致病的临床特点和病程规律,及时总结救治经验,尽早发现重症患者,着力提高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诊疗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因病致死人数。
  
  三、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与信息沟通,保障社会稳定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省内外信息的收集,及时为我市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的应急风险沟通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争取新闻宣传的主动权,及时、客观发布疫情信息和预防知识,正确引导舆论,安抚群众,切实保障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查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市政府将成立防治工作督查组,对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实行督查督办,对防治工作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