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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七日 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今年我市纠风工作要点是: 一、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法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大力推动公平教育。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统筹城乡教育规划,制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行为,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加强收费监管。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招生“三限”政策。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详细情况由学校报当地政府纠风办备案。规范办学行为。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加大对国际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 二、规范行为,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力度 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行为。规范网上药品采购行为,在全市44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将集中采购范围扩大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推进医疗器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将考评结果与日常人事管理中的奖惩和晋升晋级相挂钩。 三、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落实 会同物价等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四、强化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安全 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强化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其扶危济困的重要作用。 五、严肃纪律,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清理规范工作 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清理规范工作。配合组织、宣传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六、加强管理,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 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对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要坚决纠正。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