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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东署[2006]45号
【颁布时间】 2006-10-08
【实施时间】 2006-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5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的意见》,适应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促进和谐海东建设,现就大力推进全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职业教育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加速人力资源开发,落实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区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综合实力、构建和谐海东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同科教兴区、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以及构建全民教育、终身教育体系等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我区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具有一技之长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者,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具有海东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10年,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规模达到2.5万人以上,与普通高中学生规模比例达到6:4左右,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双证”的比例和一次性就业率达到80%以上。“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2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2万名技能型的初高中毕业生。完成农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0万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及就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全区各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年培训人数达到总数的30%以上,新增劳动力中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从而使我区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以服务为宗旨,加速全区经济建设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三)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为调整经济结构服务。根据全省盐湖化工、有色金属、煤焦化工、民族文化和特色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认真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各类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能源、矿产、生物制药等领域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等具有一技之长的实用型人才。
  
  (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以阳光工程为依托,以初高中毕业生培训为重点,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和进城务工就业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开展初高中毕业生的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职业技能,实现城乡劳动力人人有技能、个个能就业的目标。
  
  (五)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进一步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以职业学校为龙头,充分发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农业“六站”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和农村各类学校的综合服务功能,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揉瞬牛竺婊占芭┮迪冉涤眉际酰蠓忍岣吲┟袼枷氲赖潞涂蒲幕刂省□
  
  (六)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以提高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为目标,认真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提高现有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通过函授、自学考试和夜校、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要,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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