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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32号
【颁布时间】 2008-05-06
【实施时间】 2008-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58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信息交流、统计汇总等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建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负责人名单另行文下发。
  
  四、实施步骤
  
  “新亮美”工程实施必须体现全局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在空间布局上,要突出服务重点工程,优先做好重点工程的全方位保障;在时序安排上,做到建设与管理并重,更要超前管理。具体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8年5月10日-2008年6月10日
  
  着重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各工作组应细化工作任务,摸清底数,对拟实施的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并逐户宣传,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仔细排查,确保按进度实施。
  
  第二阶段:2008年6月10日-2009年5月31日
  
  各工作组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实施主体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工程实施。对经多次说服教育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由领导小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仍旧拒不整改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系有关建筑企业、装修企业为其实施改造,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罚;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新亮美”工程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2009年6月1日-2009年6月30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要随时检查指导工作,结束后进行评比验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拉、行动迟缓的单位通报批评。
  
  五、措施及要求
  
  今明两年,全市的城市建设管理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增强工作的保障力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新亮美”工程,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的重大行动,是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必然要求。同时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对于优化发展环境,塑造全新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特别是迎接自治区“两个文明现场会”召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组、各部门必须对此项工作有高度认识,并给予足够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决策上来,积极行动、高度负责,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实到位,市、区两级政府务必将该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分解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逐级明确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每一阶段的每项任务都落到实处。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全程宣传服务;公安、法院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积极为工程实施提供有效监督和法律保障。
  
  (三)规划先行,统筹全局。规划部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体现规划工作对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调控功能,确定科学的装饰标准,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四)该实施方案与临河区政府制定的“拆违拆临”和临河城区出入口专项整治方案相衔接,三项工程协调配合,整体推进。本次“新亮美”工程所需经费,均由涉及到的企业单位、个人或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等相关业主承担;属于无人管理的特殊地段,由市、区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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