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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27号
【颁布时间】 2008-05-05
【实施时间】 2008-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60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二十三)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库,重点加强与东盟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鼓励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来昆投资。
  
  (二十四)实行投资领域公平待遇。除国家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凡对外开放的项目都应当对内开放;凡对公有制经济开放的项目,都应当对民营经济开放。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开放的领域,都允许国内经营者投资,鼓励平等竞争。
  
  (二十五)鼓励发展外向型服务业。鼓励本市有实力的各种所有制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开展境外直接投资。鼓励教育、信息、广告、咨询、中介服务等行业开展国际业务,扩展旅游、运输、保险业的国际服务项目。
  
  六、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六)加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引导。服务业发展要与城市、土地、产业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相衔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七)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统计工作。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尽快建立服务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统一统计口径,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及信息发布制度和服务业发展协调沟通制度以及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充分发挥好信息导向作用。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充实和加强各级服务业统计工作队伍。
  
  (二十八)加强服务业的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企业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和行业自律作用。对已有的服务行业协会,要加强规范和提高,充分发挥其市场维护、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和促进合作的积极作用。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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