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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7-08-09
【实施时间】 2007-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68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西州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州政府各部门:
  
  由共青团青海省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服务、集中派遣、服务期满自主择业的方式,招募毕业于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和部分往届毕业生到省内部分地区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青年中心建设管理及其他需要人力服务的领域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州《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的协调推进工作,决定成立海西州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赵永寿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葛庆敏团州委书记
  
  成员:达进元州人事局副局长
  
  张永庆州财政局副局长
  
  胡建乐州教育局副局长
  
  孟红梅团州委副书记
  
  协调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团州委,孟红梅同志兼任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协调小组职责如下:
  
  1、研究确定州本级青南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
  
  2、协调落实项目管理配套经费;
  
  3、研究处理涉及志愿者重大事项的相关事宜;
  
  4、指导项目管理办公室落实相关工作、做好日常工作;
  
  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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