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7]89号
【颁布时间】 2007-08-08
【实施时间】 2007-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69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昆明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奇英(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汪云兰(市政府办公厅厅务委员)
  
  周忻(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徐宁(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毅清(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玉玲(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毕文兴(市民委党组成员、市民族工作队队长)
  
  李文(市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广电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玉玲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所在单位相应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各县(市)区要比照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财政、广电、民委、扶贫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市广电、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建设资金及相关政策,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三)“村村通”工程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制订工程实施方案和详细工作计划。“村村通”设备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工程建设资金、运行维护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分别设立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全部用于“村村通”工程建设。
  
  
二○○七年八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