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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工商局
【发文字号】 闽工商标[2008]213号
【颁布时间】 2008-04-29
【实施时间】 2008-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74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深入试点,完善商标工作机制
  
  各设区市工商局要按照年初部署认真开展“商标富农”试点工作。要通过试点工作,重点引导涉农商标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利用商标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我省的农产品驰著名商标。
  
  各级工商局要对辖区内农副产品商标拥有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进行分析,总结推广经验,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省工商局将于6月在漳州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商标富农”工作经验交流会,届时将由各设区市工商局介绍商标富农(涉农商标、地理标志)工作经验,平和琯溪蜜柚、柘荣太子参、安溪铁观音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进行大会专题发言或书面交流,介绍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经验。
  
  四、进一步打击侵权假冒,加大商标保护力度
  
  各级工商局要继续加大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力度。加强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有关举报和投诉线索,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及时上报。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地理标志注册人商标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涉农商标问题。积极指导涉农企业和地理标志注册人通过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获得强力保护,大力支持有关主体的加急审理商标确权事宜。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要及时总结、加强宣传。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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