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张贵新辽宁省外经贸厅厅长 刘志强锦州政府市长 成员单位:锦州市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台办、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接待办、省口岸办、沈阳铁路局、省机场管理集团、大连周水子机场。 (二)工作分工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接待办:负责主办单位、国台办有关领导的接待工作,落实重要内宾迎送接待及生活安排;省领导的活动安排和省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衔接;省领导会见、宴请台湾知名人士、得要台商活动组织安排。 2.省台办:负责邀请台湾知名人士和重要台商;重大活动(国台办、省领导会见台湾知名人士、重要台商,省领导与台湾、大陆记者见面会所需参阅材料和背景材料的汇集、提供和安排等)的组织和安排;新闻宣传工作。 3.省外经贸厅:负责辽西沿海经济区投资环境说明会、辽宁-台湾经济合作项目洽谈会和项目签约仪式;辽西沿海经济区投资环境说明会相关园区介绍的准备、协调和衔接;辽台经济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对接项目分行业与台商进行对口洽谈。 4.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台湾工商界辽宁经贸考察团在沈阳参加“振兴东北暨辽宁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说明会”与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协调和说明会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5.省公安厅:负责“台湾周”活动和参会领导、台湾重要人士、台商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 6.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参加“台湾周”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便利和其它地区道路的交通保障工作。 7.省卫生厅:负责“台湾周”的医疗保障和食品卫生安全。 8.省旅游局:负责“台湾周”活动的观光景点协调。 9.沈阳铁路局、省机场管理集团、大连周水子机场:负责协助台商出入境(站)的安排、礼遇等有关衔接工作。 10.省口岸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乘私人专机抵离辽宁有关市场的客人接待和礼遇安排工作。 11.锦州市和有关市政府:锦州市政府负责台商迎送、“台湾周”的开幕式、国台办、省委和省政府欢迎宴会和欢送酒会等主体活动的安排和会务工作;沈阳、大连政府负责协调安排前来参加“台湾周”在沈阳、大连市机场、铁路车站出入的台商迎送等工作;其它承办有关活动的市政府要负责做好本市活动的会务、保障和迎送等工作。 12.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台湾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