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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08]16号
【颁布时间】 2008-04-29
【实施时间】 2008-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92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茶叶产业优秀先进纳税企业及茶农状元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7年我州茶叶产业战胜各种困难,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全州茶叶实现了“五个突破”:种植面积突破60万亩,达60.09万亩;产品产量突破2万吨,精制茶产量达2.34万吨,产值突破20个亿,茶叶产业全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1.8亿元;税收突破5000万元,全年实现税收5978万元;茶农人均来自茶叶收入突破1000元,达1560元。
  
  茶叶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也涌现出一批优秀、先进的纳税企业和先进茶农代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州茶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茶叶产业优秀纳税企业:勐海茶厂,先进纳税企业:黎明茶厂、昌泰茶业集团、兴海茶厂、郎河茶厂、福海茶厂给予表彰,并给予勐海茶厂10万元奖励,黎明茶厂、昌泰茶业集团、兴海茶厂、郎河茶厂、福海茶厂各5万元奖励。对2007年度景洪市勐旺乡高建益、景洪市大渡岗乡代存壮、景洪市普文镇胡艺腊、勐海县勐遮镇李车龙、勐海县勐满镇李克生、勐海县西定乡李兆荣、勐海县布朗山乡三爬、勐海县格朗和乡杨昆林、勐腊县易武镇何天能、勐腊县象明乡权存安十名茶农授予“茶农状元”称号,每人奖励2000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企业、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州茶叶产业再上新台阶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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