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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发[2007]11号
【颁布时间】 2007-07-27
【实施时间】 2007-07-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98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城市目标定位,突出城市特色
  
  7、城市规划与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西宁市主城区人口达到110万,建成区面积105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到6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5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3平方米;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54万吨,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全市所有新建建筑强制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城市建筑中的太阳能利用率达到40%以上。
  
  8、进一步明确城市定位。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突出抓好生态西宁和文化西宁建设,强化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地位,进一步增强聚集辐射和服务全省的能力,努力把西宁建设成为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美丽家园。
  
  9、突出高原山水城市新特色。城市建设中,要立足于西宁地处高原、重峦叠嶂、三水汇聚的山水禀赋,通过狠抓生态建设,构建青山环绕、碧水荡漾的生态大背景,融现代建筑于自然山水的灵气之中,形成宽敞明亮、雄浑大气、协调一致的高原山水城市新特色。
  
  10、突出历史文化新特色。城市建设中,要立足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独特的地域民族文化资源,加快历史文化遗迹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大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促进城市风貌与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彰显城市的历史格局和文化脉络,促使城市文化有机延续,增加城市的历史厚重感。进一步突出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以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多样的民族文化展示高原重镇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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