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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8]019号
【颁布时间】 2008-04-25
【实施时间】 2008-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12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开展伍家岗至云池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行政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效能监察,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责任,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调配合、廉政勤政,以及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作为重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宣传工作,把政策讲清讲透,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拆迁单位和拆迁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不得徇私枉法。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单位的协调指导、检查督办,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同时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同,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监察局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因工作不力导致项目延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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