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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效能监察,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责任,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调配合、廉政勤政,以及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作为重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宣传工作,把政策讲清讲透,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拆迁单位和拆迁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不得徇私枉法。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单位的协调指导、检查督办,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同时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同,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监察局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因工作不力导致项目延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