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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首问责任制解决的是办事责任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科学分解法定职能,有效理顺职责关系,确保内设机构职责清晰,各个岗位责任明确。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实行挂牌上岗、首问登记和业务工作AB角制度。 限时办结制解决的是工作效率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在清理职责、明确任务的基础上,对具体工作业务作出限时办结的要求和承诺。能及时办结的,必须及时办结;不能及时办结的,必须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请求事项,必须予以说明,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明确答复。 各级行政机关要正确认识“三项制度”的本质要求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根据机关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侧重,克服薄弱环节,加强实施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服务承诺制为抓手,逐步深入,推动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四)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三项制度”作为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要在各级行政机关长期实行。各县、各部门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三项制度”的科学性和生命力。 州人民政府根据“三项制度”实施情况,适时研究并部署“三项制度”有关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推动“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县、各部门也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把“三项制度”实施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五)扩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三项制度”是行政机关与社会互动的过程。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实施工作进程,加大对推行“三项制度”目的和意义的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把实施“三项制度”的方案以及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等向社会公告,并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机制,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晓“三项制度”,知晓机关职能,知晓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行政机关实施“三项制度”的监督。 四、组织领导 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并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州人民政府成立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全州行政机关实施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具体承担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工作。 各县、各部门也应当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是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采取专兼职结合的办法充实力量,认真抓好“三项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工作。各县、各部门成立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等,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州人事局。 五、检查与考评 (一)建立年度检查考评机制。加快研究“三项制度”考评的指标体系,每年年终实行逐级检查考评。州政府负责检查考评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和各县政府;县政府负责检查考评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和乡(镇)政府。省垂直管理机关负责检查考评本系统县以下机关。 (二)检查考评的方式。检查考评实行考评组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并进行两次百分制的加权评分。一是考评组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根据考评指标体系逐项打分。二是随机抽取不少于30人的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由服务对象按照机关承诺和服务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考评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 (三)奖励和惩罚措施。对实施“三项制度”有力、服务对象满意,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州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或者记功奖励;对实施“三项制度”不力、服务对象不满意,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州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行政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凡综合考评为不合格的部门、直属机构和参照管理单位,单位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并取消该单位当年公务员考核的优秀考核等次。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意见由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