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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23
【实施时间】 2008-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15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及时做好旅游统计预报信息工作;要准确掌握假日期间交通、游览、住宿、组团等方面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拓展渠道,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等现代媒体的优势,形成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旅游信息宣传网络,满足游客出游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
  
  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倡导理性出游,文明旅游。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展集中宣传,为迎接奥运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认真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把旅游服务与开展奥运志愿者服务行动紧密联合起来,为旅游者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
  
  五、加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008年“五一”旅游接待工作要继续保持以往工作中的好的做法,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与协作。各项工作都要保证做好具体环节的衔接,不出纰漏。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假日旅游市场的发展形势,加强假日旅游长效安全机制的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职能。要向公众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和向市假日办上报信息,各统计监测点要认真统计数据,及时上报。
  
  要做好节日宣传报道工作,对旅游市场和假日旅游工作做好舆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假日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假日旅游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
  
  5月1日至5月3日,市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天下午15:00前,将旅游动态信息传真至市假日办值班室(市旅游局办公室电话65158249,传真:65158251)。
  
  
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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