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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工商局《湖州市商标发展“十一五”规划》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商标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全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根据《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经过多年商标战略的实施,我市商标品牌工作已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商标注册和创牌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截止2005年底,全市累计注册商标6000余件,驰名商标4件,省著名商标81件,市著名商标266件,商标品牌基地3个。二是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商标发展和创牌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品牌的发展,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保护知识产权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出台了创牌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商标品牌发展,企业注册、运用商标和创立自主品牌的热情高涨。三是助推商标品牌发展的工作机制日臻完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县区、基层三级联动的商标品牌的培育、认定工作机制。 但是面对国内外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资源环境约束、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等情况,我市商标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一是与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市的注册商标只占全省的2.5%,平均18家企业才拥有1件,贴牌加工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品牌培育与资源优势脱节,丝绸、湖笔等传统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的优势得不到发挥,市场竞争力差;三是农产品商标和服务业商标发展滞后,品牌产业布局不合理;四是品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商标遭抢注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商标专用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品牌大省”、实现率先崛起工作要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商标的创造、运用、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建立“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发展机制,着力营造有利于品牌创造的创新环境、品牌利用的市场环境和品牌保护的法治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原则 充分发挥企业在注册商标、运用商标、创造品牌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创自主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 (二)坚持政府推动、鼓励自主创新的原则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商标发展和品牌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引导功能,运用政策导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整合政府资源,提高助动服务能力,合力推进商标品牌发展。 (三)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 从我市实际出发,立足长远,进行科学规划,根据不同产业特点和商标、品牌结构特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重在培育、创护并举的原则 培育、创牌是维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维权保护是培育、创牌的保障。商标品牌工作必须做到创牌与维权两手抓、两手硬,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注重培育,强化保护。 四、发展目标 (一)商标注册使用全面普及 到2010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2000件,法人企业商标拥有率达到70%以上;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国拥有自己的境外注册商标。 (二)商标品牌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到2010年,驰名商标总数达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达130件,省知名商号90件,市著名商标500件。 (三)商标品牌产业布局趋向合理 农业和服务业商标品牌有突破性发展,到2010年,培育和发展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制造业强势品牌10件,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业强势商标品牌5件,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农产品品牌。 (四)商标品牌载体创新实现新突破 到2010年,培育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商标品牌基地6个,农产品证明商标5件,其中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著名区域品牌3件。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商标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充分发挥指挥、协调、督促作用,确保各级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商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商标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商标工作人员和企业商标人员的培训,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轮训。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工商助动”的商标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