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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汉政办发[2006]74号
【颁布时间】 2006-09-08
【实施时间】 2006-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23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关于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关于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汉中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按照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以此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带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级为平台,以家庭为主体,以人的健康、文明、幸福为出发点,不断充实、丰富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生育服务内容,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培育良好的村风、民风,建设“少生优育、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新家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的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紧密围绕“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家庭、建设新农村”这一主题,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整体推进”的思路,到“十一五”末,全市60%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新家庭标准;80%计划生育户掌握1-2门致富实用新技术;引导和帮助1万户计划生育贫困户脱贫;表彰60名左右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示范村。
  
  (二)主要任务:
  
  1、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创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帮助群众少生快富,为育龄人群排忧解难,通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全市每年帮扶2000户计划生育贫困户脱贫。
  
  2、围绕“乡村文明”,创建新型生育文化。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为载体,深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树立“人文计生、和谐计生、幸福计生”的良好形象,全市每年创建12个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示范村,评选40名工作积极主动、家庭环境优美、邻里和睦融洽的优秀计生中心户长。
  
  3、围绕“村容整洁”,创建规范服务体系。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大基层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市每年重点扶持5个中心服务站,10个乡镇普通站和10个村服务室,逐步达到规范标准。
  
  4、围绕“管理民主”,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载体。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动员计划生育家庭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全市每年树立10个计生村民自治先进乡镇,创建20个计生村民自治先进样板村。先进样板村创建要同村级计生协会“优秀会员之家”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一并进行。
  
  5、围绕“少生优育、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标准创建新家庭。通过新家庭的创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市每年要扶助12%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新家庭标准。
  
  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示范村与新家庭标准
  
  (一)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示范村标准
  
  1、村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服务设施齐全。
  
  2、全村无早婚早育、政策外生育、无引产、无溺弃女婴、无明显缺陷儿出生,统计数据无水分。
  
  3、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100%,群众政策知晓率、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达100%,当年避孕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95%以上。
  
  4、已婚育龄夫妇享受免费计生技术服务率和避孕药具发放率达100%。
  
  5、各种优先优惠政府到位率100%;“三结合”工作成绩显著,计划生育户人均收入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6、实行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7、党群、干群关系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治安和信访案件发生,群众对创建活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8、村民学用科技热情高,劳动人口普遍掌握1门以上实用致富新技术;全村人均收入、生活水平达小康。
  
  9、村民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诚信友爱,民风纯朴,文化生活丰富。
  
  10、村容村貌整洁,生活环境、生态环境良好,饮水安全卫生。
  
  (二)新家庭标准
  
  1、爱村守法,热心公益,履行家庭、个人义务,不参与迷信活动,不赌博。
  
  2、勤学科技,勤劳致富。青壮年成员无文盲,掌握1门以上致富实用新技术,人均纯收入达当年小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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