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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8]53号
【颁布时间】 2008-04-21
【实施时间】 2008-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41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二)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发布预警信息;研究起草自治州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拟定州直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组织自治州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统一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不含煤炭)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安全评价、评估和检测检验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推广工作;监督检查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处室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人员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由局办公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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