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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杰澳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JIEAO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钰阳商业楼 负责人:魏修立 合伙人:魏修立门德旺张艳 二、批准《北京市杰澳律师事务所(合伙)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杰澳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8101394。 四、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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