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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昆审改办发[2008]16号
【颁布时间】 2008-04-17
【实施时间】 2008-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45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昆明市财政局下放管理服务项目的复函

市财政局:

  
  你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下放县(市)区实施的请示》(昆财法〔2008〕11号)收悉,经市审改办认真研究,并报市审改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步伐,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市、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局对管理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服务项目下放县(市)区,并请你局做好与县(市)区财政部门的下放对接工作。
  
  该管理服务项目下放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的工作,请你局按照昆审改办发〔2008〕14号文件要求,主动与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进行下放工作的对接。
  
  调整后你局无管理服务项目,今后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增设管理服务项目。
  
  此复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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