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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工作步骤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县市、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排查治理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及时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并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教育、规划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排查。要突出“三月街”民族节、“五一”节为重点,强化防火措施,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在此期间,特别要做好全州各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1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治工作。 2.集中执法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县市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各地要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冬防排查整治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县市、各部门要对本县市、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并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验收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书面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公安消防支队)。届时州人民政府将组织进行复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奥运会、残奥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全面查改 排查是治理的基础,整改是治理的关键。在每一个排查治理时段,各县市、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社区、农村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抓紧整改,同时要将隐患情况抄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各县市、各部门在单位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要做好抽查、复查工作,确保社会单位自查整改工作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推动本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衡发展,同时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单位上报及监督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录入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实行动态追踪。 (三)统筹兼顾,有机结合 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春季防火、森林防火、“三月街”民族节、“五一”、奥运会火炬传递、国庆黄金周等消防保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要与加强火灾隐患源头监控结合起来,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依法审批,防止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进入市场或投入使用;三是要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督促社会单位、社区、农村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