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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三办发[2008]28号
【颁布时间】 2008-04-16
【实施时间】 2008-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55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汛期水库实行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做好我市今年水库的防汛、防洪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大隆(大型)、赤田、水源池、福万、汤他、半岭、抱古等7宗大、中型水库实行汛期领导责任制,具体责任人安排如下:
  
  大隆水库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陆志远任第一责任人,市委副书记黄明荣任第二责任人;
  
  水源池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王诚安任第一责任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逢春任第二责任人;
  
  汤他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柏青任责任人;
  
  抱古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郭保红任责任人;
  
  半岭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容丽萍任责任人;
  
  福万水库由市长助理姚磊任第一责任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泰令任第二责任人;
  
  赤田水库由市长助理曾清泉任责任人。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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