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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负责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九、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监察局、经贸委、国资委、财政局、人事局、统计局、档案局、保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协办领导:刘明轩,张继国、翟庆核、宋建新、刘泽春、张峰、陈忠、范戈里、邓力亚、马家英、肖玲、焦振亭、周忠宇、安建华、赵金明、袁东春、黄新怀、马芸莉。 副州长刘明轩 责任范围:对全州对外贸易、招商引资、地震、人防和金融保险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中央《规划》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协助州长组织实施州人民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一、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招商局(外经局)、地震局、人防办、人行巴州分行、银监会巴音郭楞分局。 协办有关负责人:谢培华、罗新平、张冰、段小丽、王新伟。 副州长柴凤兰 责任范围:对全州国资、经贸、交通、电力、邮政、通讯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中央《规划》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七届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落实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负责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的政策规定,深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究解决企业重组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负责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建立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五、负责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监督检查、预防纠正电力、通信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六、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经贸委、国资委、交通局、邮政局、盐务局、无线电管理处、巴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领导:张峰、陈忠、唐少洵、阿不都西库·买买提、安根生、程建中、段国昌。 副州长 马成 责任范围:对全州农业、畜牧业、供销、扶贫开发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中央《规划》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七届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监督检查减轻农牧民负担等方面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负责监督检查全州村务公开工作。 五、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世行办、粮食局、供销社、气象局。 协办领导:杜勇军、杜强、张涛、艾尼瓦尔·苏来曼、李卫红、王礼平、库来西·玉素甫、刘建忠、葛炳坤。 副州长 张东兵 责任范围:对全州信访、机关事务管理、建设、环保、旅游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中央《规划》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七届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