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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文政办发[2008]46号
【颁布时间】 2008-04-15
【实施时间】 2008-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56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34号)精神,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国资委、州经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国资委、 州经委、 州财政局
  
  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34号),切实加强我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
  
  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和可能给企业带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种外部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企业可能给社会带来损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文山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努力抓好“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体制、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建设,切实提高企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工作目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初步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把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企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起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加强企业危险源监控,实现预防与处置相结合;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企业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三、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应具备履行应急职守、信息汇总和分析报送、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登记管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与管理、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系等职责。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矿山、建筑施工、交通客运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冶炼企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高危行业小型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1-2名应急管理人员。形成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省属企业比照大中型企业的要求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队伍、救援基地的分布状况,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及道路交通等基本情况。加强与企业联系,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协调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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