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函[2006]34号
【颁布时间】 2006-08-24
【实施时间】 2006-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70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收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场内广告服务费的复函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取场内广告服务费的报告》(宁建交字[2006]10号)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为充分发挥交易中心信息功能,进一步营造交易中心的市场氛围,你中心拟在市场交易大厅为有关企业有偿提供墙面广告位,其展板制作、灯箱广告制作等有偿服务收费可由你中心与相关服务单位协商议定。
  
  
特此复函。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