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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委会和州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农村牧区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现就当前需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8月18日,省委召开了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分析了今年以来全省农牧区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部署了年内的农牧区经济工作。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已下发至各县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客观、清醒地分析我州农牧区经济发展形势,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农牧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后几个月的农牧业和农牧区工作,确保我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 二、平稳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 根据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发补发工作会议的统一安排,我州的换证补证工作已经开始。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做好对骨干的培训和群众的宣传工作,尤其是调查摸底工作一定要细、要实,尽可能把各种问题掌握清楚,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方案,吃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换证补证工作可能会涉及到国土、民政、水务、林业、司法、公安、审判等有关方面,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考虑,协调配合。要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地工作动态要及时上报州督查组,州督查组将编发专项工作信息,促进各地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三、多策并举促进农牧民增收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农牧民增收,各地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减轻农牧民负担、免农业税、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引导农民做好中后期田间管理工作,帮助蔬菜种植户抓好暖棚秋冬两季倒茬复种,引导牧民加强牲畜饲放管理,提高出栏率。抓好牧区暖棚建设和饲草料生产加工与储备,为牛羊安全越冬度春做好准备。要积极调整畜群畜种结构,突出发展羔羊、犊牛,努力提高适龄母畜比例。结合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的实施,加快牧繁农育步伐,壮大农区养殖业。当前,各地要继续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激励基层干部和经纪人尽可能多的引导、组织农牧民外出务工,增加农牧民的工资性收入,确保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全年人均纯收入增长10%目标。 四、全面做好农村牧区项目工作 项目工作事关农村牧区发展,事关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为农牧民办实事项目的协调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建项目要强化服务和资金监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未启动的项目要继续做好前期工作,抓紧资金的衔接和落实,力争年内新开工一批为农牧民办实事项目。要密切关注、认真研究国家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加强项目储备,及早做好明年争取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利用好开行贷款资金,切实筛选、实施好农村自来水入户、牧区人畜饮水工程。 五、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我州动物疫病防控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和重点地区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地区和有关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防控为重点,全面推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和畜疫防治“双轨制”,高质量地开展秋季预防注苗、耳标佩带和驱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耳标佩带率达到100%。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环节检疫,建立健全报检制度,保证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流通。同时,要加强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和防控,做好农作物虫害的防治、草原灭鼠治虫、草原防火等工作,保证农牧业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 入汛以来,我州局部地区突发性强降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进入秋季后一些地方又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旱情。各地和防汛抗旱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对确保我州“十一五”良好开局的重大意义,强化各项责任制的再落实,强化各项措施的再落实,强化各项工作的再落实。一方面要突出抓好河堤、水库的防洪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利用雨洪资源,做好水库调蓄工作,强化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旱作用,切实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两不误。 七、完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体系 目前,《海西州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体规划》(2006-2015)已基本编制完成。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依据总体规划,加强对农村牧区发展的调查研究,加快县市规划、专业规划和14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建立起相互统一的规划体系,引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顺利推进。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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