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登录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网友们正在搜索
·
陕西省实施
1年前
·
上海市实施
1年前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
1年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1年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
1年前
·
建设项目
1年前
·
海
1年前
·
关于印发
1年前
·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1年前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
1年前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请在此输入缺失的法规标题!
多长时间收录?
添加进我的法规库
|
放入浏览器收藏夹
|
转发好友
取消
【法规名称】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华侨大学2006年新设置专业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闽价费[2006]352号
【颁布时间】 2006-08-21
【实施时间】 2006-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74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华侨大学2006年新设置专业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教育厅:
你厅《
关于要求核定华侨大学2006年新设专业收费标准的函
》(闽教财[2006]99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0]费字245号)规定,并结合华侨大学的办学实际,经研究,同意华侨大学2006年新设置的园艺专业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关于调整华侨大学2001年部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价[2000]费字2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442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0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等关于公布2009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国经济职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等级内警衔晋升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及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限制进口类废物风险评价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护照和签证代办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2008)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强制戒毒收费问题的复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服务期限内跨系统就业收取培养补偿费问题的复函
法规搜索: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