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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政府同意州监察局制订的《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关于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州监察局) 2008年,全州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立的全州工作的主要取向、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切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着力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继续加强执法监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引向深入,为推进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廉洁清明的政治环境。 一、大力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州、县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一)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县政府和领导干部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肃查处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肃查处侵害农牧民利益的典型案件,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等违背群众意愿的行为。 (二)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治污减排、生态环境保护法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对那些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着重检查行政监管部门在安全监管中不依法行政、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故。 (四)加强对天然林保护和退耕(牧)还林(草)工程资金、国债资金、政策性项目贷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五)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督促解决价格监管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关于价格调控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六)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积极开展对天然林保护和退耕(牧)还林(草)工程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 (七)加强对改善发展环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政务环境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继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切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旅游执法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和秩序的监督检查,搞好旅游环境的综合整治,切实纠正和规范旅游行业的从业行为。 二、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对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扶贫解困、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通畅、环境治理等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 (二)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经费投入和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完善“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解决在服务性收费、中小学改制、教辅资料征订发行、学校代收保险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巩固深化医疗机构药品集中上网采购工作,完善医疗设备、医药耗材等高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制度。 (四)认真开展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坚决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