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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工业电力主管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各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电信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并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三)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告。专项斗争期间,各地、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各地“三电”办和有关“三电”企业要进一步畅通工作信息渠道,逐月报送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表;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各地确定的市级挂牌督办事项要于2008年4月20日前报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地“三电”办和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新乡市网通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新乡市广播电视局要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市“三电”办,2008年11月1日前报送“三电”专项斗争总结。 市“三电”办联系电话:5030613、5030623(传真),公安专线30613。 附件:1.2008年市挂牌督办的案件 2.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人员组成 附件1 2008年市挂牌督办的案件 2007年11月13日凌晨1时许,延津县石婆固乡陶庄东南地300对通信电缆被盗割730米。此案件虽被延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侦破,但是通过深挖该案件所带破的多起系列盗窃通信电缆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朝文、王新亮等十余人未抓获。2008年6月底前,延津县局务必抓获5名以上该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 附件2 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 组成人员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三电”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双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刘好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世明市综治办副主任 李玉光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张如意市工业局副局长 白存玉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振宇市广电局副局长 二、协调小组职责 全市“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负责领导专项斗争,把握专项斗争全局和方向,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斗争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斗争不同阶段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检查、抽查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斗争工作,对全市专项斗争进行通报考核和评比。 三、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王郑宏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 刘金鹏市综治办秘书科科长 张保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肖德民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赵宏林市工业局电力科科长 张宗香市工商局监管科科长 聂本立市广电局办公室主任 樊海林新乡军分区作训科科长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全面掌握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反映情况,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传达协调小组的重要指示、工作部署。对专项斗争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提出意见,报协调小组审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张建业市综治办副主任科员 桂全生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大队长 庄旭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大队长 张波市公安局宣传科内勤 王学茂市工商局监管科副科长 茹斌新乡军分区作训科参谋 胡汉文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安监部副主任 许涛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安全监管部副主任 杨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管理员 堵迪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基站维护主管 周南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网络部主任 周刚铁通新乡分公司线路维护中心主任 六、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具体负责掌握本部门、本系统、本企业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各部门间的工作安排,通报采取的工作措施,汇报日常工作情况,促进专项斗争协调一致地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