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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继续做好扶贫信贷工作,巩固主办行地位 农行要加强与财政、扶贫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帮助项目单位立项,争取扶贫政策,同时要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小额信贷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完善州县一级的银政合作联动机制,农行与财政、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在项目推荐、信息反馈、产业扶持、资金联动等工作上要密切配合,在支持重点涉农项目上要形成信贷资金与财政贴息资金配套,发挥联动效应,形成协调服务“三农”的合力。 (二)为了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帮助农行积极筹措资金,特别是在财政资金、涉农资金和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农业银行倾斜,增强农行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后劲。 (三)整合业务品种,提高金融服务功能。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发挥农行的地域、资源、技术、产品和网络优势,为广大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 (四)加大区域授信力度,县域新增存款主要用于支持当地“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