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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41号
【颁布时间】 2008-04-08
【实施时间】 2008-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84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主城区2008年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市园林绿化局制定的《昆明市主城区2008年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八日

  
  
昆明市主城区2008年城乡园林
  
  绿化建设工作计划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根据2008年2月27日“全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在城市绿化空间普查的基础上,按今年在主城范围内绿地率指标增长1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指标增长0.6个百分点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统一思想、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扎实工作、讲求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创两争”的目标,完成2008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思路
  
  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等规范,切实提高绿化建设、管理质量和水平;加强城市高架桥、人行天桥、立交桥周边绿化和垂直绿化,实施绿地建设向社区、乡集镇延伸,提高主城生态环境;进一步巩固前期“创园”工作成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三、工作任务
  
  (一)五华区负责建设莲花池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58.9公顷的公园绿地,开展村庄四旁绿化、入村道路绿化、沟渠绿化,继续提高荷叶山、长虫山、西白沙河、郊野(昭宗)生态公园、风景林的绿化质量,完善基础设施。新建道路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完成辖区内25条(段)道路绿化的“视觉补差、缺塘补栽”;新建盘龙江西岸绿化带2万平方米,按照三个80%的要求,提高盘龙江现有绿化带绿量,提高绿视率;对1-2个旧居住区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旧居住区绿化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继续开展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工作,建设绿地10万平方米;完成辖区内8万株攀缘植物的种植任务,对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全面进行立体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效果,建设1个屋顶绿化示范点。
  
  (二)盘龙区负责建设鼓楼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99.23公顷的公园绿地,开展村庄四旁绿化、入村道路绿化、沟渠绿化,继续提高呼马山生态公园、风景林的绿化质量,完善基础设施;新建道路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完成辖区内34条(段)道路绿化的“视觉补差、缺塘补栽”;新建盘龙江东岸绿化带,按照三个80%的要求,提高盘龙江现有绿化带绿量,提高绿视率;对1-2个旧居住区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旧居住区绿化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继续开展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工作,建设绿地8万平方米;完成辖区内8万株攀缘植物的种植任务,对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全面进行立体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效果,建设1个屋顶绿化示范点。
  
  (三)官渡区负责建设五甲塘湿地公园、菊花立交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160.69公顷的公园绿地,完善官渡公园绿化,提高绿视率,开展村庄四旁绿化、入村道路绿化、沟渠绿化,继续提高凤凰山生态公园绿化质量,完善基础设施,扩大牛头山风景林建设面积;新建道路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完成辖区内24条(段)道路绿化的“视觉补差、缺塘补栽”;新建盘龙江东岸绿化带,按照三个80%的要求,提高盘龙江现有绿化带绿量,提高绿视率;对1-2个旧居住区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旧居住区绿化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继续开展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工作,建设绿地10万平方米;完成辖区内8万株攀缘植物的种植任务,对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全面进行立体绿化,提高绿化效果,建设1个屋顶绿化示范点。
  
  (四)西山区负责建设玉带河公园二期、翠峰、宝珠生态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643.12公顷的公园绿地,开展村庄四旁绿化、入村道路绿化、沟渠绿化,完成翠峰、宝珠风景林建设;新建道路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完成辖区内48条(段)道路绿化的“视觉补差、缺塘补栽”;新建盘龙江西岸绿化带2万平方米,按照三个80%的要求,提高盘龙江现有绿化带绿量,提高绿视率、缺塘补栽;对1-2个旧居住区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旧居住区绿化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继续开展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工作,建设绿地8万平方米;完成辖区内8万株攀缘植物的种植任务,对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全面进行立体绿化,提高绿化效果,建设1个屋顶绿化示范点。
  
  (五)昆明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建设23.29公顷公园绿地;完成辖区内道路绿化的“视觉补差、缺塘补栽”;完成辖区内8万株攀缘植物的种植任务,建设1个屋顶绿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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