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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GUOKAI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三号通用国际中心1503室 负责人:宫兆明 合伙人:宫兆明胡波卢忠明 二、批准《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合伙)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8101386。 四、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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